美國地處北美洲,地廣人稀,是世界上農業生產居于領先地位的國家之一,以僅約占全國人口1.8%的農業勞動力,養活了總規模約為3億的全體美國國民。不僅如此,其高度發達的農業生產剩余還向世界各地提供農產品出口,目前,全世界約有1/2的農產品進口來自美國。
盡管如此,美國發達的現代農業的建立卻一直都是以各種農場所構成的農場制農地經營模式。包括家庭農場、合伙農場和公司農場(Agribusiness)等,其產權本質均為私人所有。其中,家庭農場一直是占主體地位的農地經營模式。
1987年,美國家庭農場總數約為217.6萬個。其中,家庭農場約占全國各類農場總數的87.3%、合伙農場占10%、公司農場僅占2.7%。家庭農場農地而積約占全國農地總而積的81%,提供了全國約占83%的谷物類農產品,其銷售額約占全國農業銷售額的77%。
2010年,美國各種農場總數約為220萬個,耕地總而積達9.2億余英畝,平均每個農場的規模約為418英畝。其中,家庭農場總數約為190多萬個,約占農場總數的86.36%。在所有收入達100萬美元以上的農場中,家庭農場約占88%,其所提供的農業產出約占全國農業總產出的79%。
美國這種一直以家庭農場為主的農地經營模式的建立和穩固經歷了復雜的農地制度變遷。且由于其移民國家的特殊背景表現出特殊的發展歷程。美國家庭農場的發展歷程大致可以分為形成、發展、衰退與穩定3個階段。
縱觀美國家庭農場的形成與發展歷程,不難發現:在第一階段,其農地經營的目標是公平地分配土地,同時盡快恢復農業生產;在第二階段,其經營的目標是更公平地分配土地,同時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經濟效率;第三階段,其農業生產經營的目標是在保持農業生產經濟效率的同時,平衡人與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能夠在農業生產發展的不同階段與時俱進地平衡農業生產過程的“公平”與“效率”兩方面的問題,正是美國家庭農場能夠成功,并且長期存在的主要原因。
當然,這不僅得益于其得天獨厚的農業要素資源享賦,也與其與時俱進的外部制度環境與政策支持密不可分。各種外部制度環境與政策支持條件的不斷調整,以增加家庭農場這一制度安排與環境的相容程度,是提升和保持美國家庭農場效率的關鍵。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明晰且穩定的農地產權制度
美國農地制度能夠與時俱進地依據農業社會生產經營的需要進行調整,以動態地平衡農地資源配置的公平性與效率是家庭農場制度形成和發展的基石。
美國的土地產權一直采取的是不太完全的私有產權制度。盡管如此,由于美國政府通過法律和制度規范將農地產權的各行為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清晰和透明的規定,故而這種不太完全的土地私有產權制度對家庭農場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制度環境——穩定的農地產權制度的確立影響甚微。
而穩定且清晰的農地產權,不僅有利于降低家庭農場經營者及相關利益主體(包括政府、農地出租者等)之間契約的不完備性和不確定性,提高家庭農場經營者對投資等經營活動安排及未來收益預期的穩定性,進而對家庭農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的努力程度和投資行為具有強烈的正向激勵。還可以降低契約執行過程中由于信息不對稱、監督、違約等造成的交易成本,進而提高家庭農場的經營效率。
健全的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體系
為適應農業生產和全國經濟、社會和生活等的發展需要,美國政府自獨立之日起便開始考慮建立全國的交通網絡,但限于財政緊張等原因,一直到1796年,杰弗遜總統開辟了美國政府參與國內運輸網建設的先例,將一部分公有土地用于建立公共大道,以連通俄亥俄州同海濱之間的交通網絡。
1811-1818年,聯邦政府開始修建通往弗吉尼亞州的坎伯蘭大道,以連接西部地區和東部沿海城市。1817-1825年,紐約州政府獨立修建并完成了美國第一條運河—伊利運河,將哈得遜河同美國5大湖連接。這開啟了美國在全國范圍內修筑各種水利、交通設施的浪潮。
1862年,美國通過了《太平洋鐵路法》,到1869年,己修建完成了一條貫穿整個美國的大鐵路。此后,美國的運河、公路、鐵路等各種交通設施日益得到完善,這為美國農產品在更大范圍內、更快速的流通提供了必要條件。
完善的農業教育、科研與推廣體系
美國農業的成功,與其持續快速的農業科技進步和推廣密不可分,由于美國人口較為稀少,勞動力一直相對較為稀缺。故而,發展機械化、信息化和勞動力集約化的現代農業是其農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因此,美國政府一直都十分重視對農業科技進步的持續投入。1862年的《莫里爾贈地法》奠定了美國政府建立和完善農業教育體系的基石。此后,1887年的《哈奇農業試驗法》和1914的《史密斯一利弗合作推廣法》又進一步地規定,由聯邦政府資助在各州和縣建立農業試驗站等農業科學研究及推廣體系。
此后,又逐漸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政策法令,以逐步完善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體系。這為美國農業科技進步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也是為什么迄今為比,美國一直都是世界上農業科技化、信息化和機械化程度最高的原因之所在。而發達的農業科技是家庭農場節約勞動力投入,降低雇工引起的監督等交易成本,進而提升和保持較高農業生產效率的重要原因。
持續而強有力的農業保護和支持政策
一直以來,美國政府都十分重視對農業的保護和支持。自“羅斯福新政”時期起,為避免農業生產過剩性危機、農業自然災害等而導致農場主受損,進而穩定農場主的收入,同時保護耕地和環境,美國政府于1933年出臺了《農業調整法》,旨在通過政策來調整農產品的供應、種植和通過補貼來鼓勵農場主參與休耕計劃等。
此后,聯邦政府又進一步地出臺了農產品計劃、銷售協議和規程、農產品儲備計劃、作物保險和災害援助計劃等一系列農產品價格支持政策,目前,這己成為近60年來美國農業政策的核心。
此外,健全的農業生產信貸制度也是美國家庭農場存在和穩定發展的一個重要基礎。現代化、機械化農業的發展離不開大量的資金支持,而農業又是一個風險大、投資大且周期長的行業。為降低信貸成本,保證農場主在需要時可以得到貸款,穩定農場主收入及促進農業穩定增長,自1916年《農業信貸法》起,美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農業信貸政策,以期能有效地緩解家庭農場主的各種資金壓力。
正是由于政府和相關產業組織的支持和保護,提高了家庭農場經營者的抗風險能力。
完善的現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美國人口少,國土而積十分廣闊。這也為美國家庭農場能夠像公司農場和合伙農場一樣擴大經營規模提供了必要條件。但隨著家庭農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和農業從業人口的下降,農場經營者要照顧農場運營的產前、產中以及產后的所有環節己經逐漸變得越來越力不從心。1929年和1933年爆發的兩次較大的“農產品生產過剩的危機”便是這種力不從心的最好證明。
故而迫切需要將家庭農場生產運營中的一些指導和服務的環節委托給專門的機構來完成,以便農場經營者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維持農業生產的日常運行和管理,以避免因產銷不對稱而導致的農場經營者收入下降、甚至虧損等各種不良的后果。
為此,美國政府開始意識到專業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重要性,并著手開始基于國家、州政府財政支持而運營的非營利性質的農業生產產前(包括育種、休耕、種植結構和而積等指導)、產中(施肥、病蟲害治理、灌溉等)、產后(收割協助、銷售等)等一系列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美國己逐漸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的社會化服務體系。
農業生產的專業化
由于美國國土資源十分廣闊,且各地區氣候、農業資源享賦的豐富程度相差較大。尊重農業生產和發展因地制宜的科學原則的結果就是,最終促成了美國農業生產發展非常高程度的分區專業化。目前,美國共有l0個“農業專業生產區”。其中,北部平原主要種植小麥,中部平原主要種植玉米,太平洋地區主要種植各種果蔬;牛、羊等養殖業主要分布在南部的平原地區和西部的山脈等。區域化的布局有助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專業化,這也是健全的農業社會化生產服務體系下的必然產物。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世界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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